課程名稱 |
憲法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Constitutional Law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03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黃昭元 |
課號 |
LAW7051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395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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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研1 |
備註 |
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:3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32LAW7051_cls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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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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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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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以民主法為課程範圍,本學期主題為政治經費管制(政治獻金法制),核心爭點即「金錢與政治」。具體子題包括:政治獻金(競選經費捐贈)、獨立支出、公費競選、公費競選等。上課教材以美國法為主,以供對照比較。至於有關民主制度(間接與直接民主)、選舉制度(選區、選票設計等)、政黨法制(含黨產、政黨補助)、選舉活動的管制等民主法的其他議題,原則上不在本學期的討論範圍內。但顧及學生基礎,故先安排一週的民主法導論,擬邀請中研院法律所蘇彥圖老師專題演講,介紹民主法的基本理論和方法。 |
課程目標 |
(1) 瞭解民主法的基礎理論和方法,以及美國法有關政治經費法制的基本爭議及發展。
(2) 透過美國法教材的研讀,培養法學英文、美國憲法文獻的閱讀能力。
(3) 透過書面報告的撰寫,培養論文寫作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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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(1) 應具備法學英文閱讀能力,每週預定閱讀英文文獻30-50頁。
(2) 事先預習,並於Ceiba網站發表意見或提出問題,然後參與上課討論。事先預習,並於Ceiba網站發表意見或提出問題,然後參與上課討論。事先預習,並於Ceiba網站發表意見或提出問題,然後參與上課討論。(因為很重要,所以要說三次。做不到的,不要選課。不要高估自己,低估學問,錯估老師。)
(3)書面報告:選擇本學期上課範圍內的相關議題(題目另行提供),撰寫書面報告。期中報告需超過一萬字,至少八分熟(指完成度)。期末報告至少一萬五千字。其他要求(如參考文獻、引註格式等),另行公布。不達要求者,學期成績至多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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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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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備註: 每週四下午1-3點(或另約) |
指定閱讀 |
參上課進度表 |
參考書目 |
SAMUEL ISSACHAROFF, PAMELA S. KARLAN & RICHARD H. PILDES, THE LAW OF DEMOCRACY (4th ed. 2012)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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